5月1日起河北省新投放市場食鹽執行新價格
食鹽屬于政府定價商品。為進一步加強食鹽價格管理,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河北省物價局對我省食鹽價格進行了規范,新的價格從5月1日起執行。 按照省物價局要求,新投放市場的多品種食鹽,由省鹽業專營集團公司制定試銷價格并報省物價局備案,試銷期兩年。試銷期結束三個月前,省外生產的多品種食鹽由省鹽業專營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省內生產的多品種食鹽由省鹽業專營集團公司會同省鹽業公司提出申請,經省物價局成本監審后制定正式價格。 省鹽業專營集團公司在組織多品種食鹽銷售過程中,必須保留一定數量的普通食鹽零售網點,確保零售網點不脫銷、不斷檔。根據生產成本及經營情況,省內生產的50公斤包裝多品種食鹽出廠(場)價格和產區批發價格為綠色食品精制碘(無碘)鹽出廠(場)價格每噸743元(含稅,下同);產區批發價格每噸845元。 省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環節食鹽價格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各級食鹽經銷企業要嚴格執行食鹽價格政策,積極倡導、引導消費者科學用鹽、健康用鹽。(記者馬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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