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靠級別辦事”的時代已過去
中國紅十字會賑災救護部部長王平日前指出,紅十字會不能去官方化,這是法律賦予紅會的特殊職能,跟其他慈善組織沒可比性。王平說,如果中國紅十字會級別高點可以發揮更好的作用。(25日《瀟湘晨報》) 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在民間慈善尚未發育、公民權利意識不強之時,作為官辦慈善典型的中國紅十字會,靠著副部級待遇,嘗到了不少甜頭。一、沒有競爭對手,二、公眾對于慈善的透明度沒有要求,“高級別”就成了紅會最好的信任資源。然而,也正因為慈善組織與行政級別的過度交叉,當民間慈善逐步成長,公民意識逐漸萌發,仍奢望提高“級別”來更好發揮作用的思維,已成為當下中國紅十字會最大的信任之殤。 不可否認,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有著法定意義上的救災職責,且由于有著頗高的行政級別,在災難來臨時的組織能力和動員能力,都增強了其在賑災過程中的作用。但法律所確定的救災職責與公眾要求紅會進行信息公開并不矛盾,公開只是為了讓紅會接受監督,更好地履行職責。其次,當民間組織大量成長,紅會如不能在透明度上取信于人,期望繼續以“級別”換取信任,無異于緣木求魚。 慈善組織不同于一般性政府部門,行政級別的高低雖然會影響組織和動員效率,但其只能是公眾愛心的一個委托代理機構,如果不能以高度的透明和公開以及執行效率贏得公眾信任,再高的行政級別也將面臨無源之水的困境。必須要厘清的一個常識是,目前官辦性質的中國紅會,以“政府工作領域的助手”定位,實質上是國家財政救助與社會愛心救助混雜的產物。紅會的賑災行動中,一部分物資直接來源于國家的財政支援,另一部分才是真正的社會慈善捐助。當這兩者合二為一,善款容易去向不明以及在公開方面存在阻力也就不難理解了。高行政級別雖令其享受了動員上的優勢,但一旦透明度不夠,信任危機也就發生。 透明、獨立是慈善事業的準入證。如果連透明和自身定位都存在問題,行政級別再高,恐怕也難以立命。這是當下中國紅會必須直面的現實。-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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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紅十字會,慈善組織,官方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