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導價真能管住房價嗎
《新京報》11日報道,北京市新建商品房在取得預售資格時,政府將對價格進行管理和引導。如果開發商的報價明顯高于之前成交價格或周邊同品質樓盤成交價格,將不發放預售許可證。 表面上看,一旦限制了銷售價格,就穩定了商品房市場價格,而且更會影響公眾的市場預期。相比信貸、稅收、土地等政策,價格干預既直接,又能立竿見影。然而,在啟用政府指導價之前,有幾項基礎性工作要做好。首先,將普通商品房納入政府定價目標。2001年原建設部頒布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倘若政府要對商品房實行指導價,應當制定新的公共政策,像江蘇那樣出臺《定價目錄》,將普通商品房納入其中。 同時,要掌握好詳細成本數據,摸清商品房成本底數,這樣才能把銷售價格限制在一個合理水準。 另外,地方政府要放棄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從理論上講,一旦政府層面對商品房進行價格限制,土地財政就會日益萎縮。從2009年至2011年5月,北京市土地儲備貸款總規模已超2500億元。從2011年初開始,大規模還本付息已開始,倘若土地出讓收入急劇下降,難免出現還債險局。如此,地方政府在落實價格干預措施時,就可能執行不到位,或對違規開發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吳睿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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