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陷標準門 消費者期待說法
農夫山泉近期被媒體曝出,其廣東生產的瓶裝飲用天然水,逃避廣東省“高標準”而選擇浙江省“低標準”。農夫山泉還能喝嗎?瓶(桶)裝天然飲用水是否有“國標”?浙江省地方標準是否真的低于國家標準和廣東省標準?記者就此事展開調查。 近日,農夫山泉被曝產品標準不高。這一爆料信息稱,農夫山泉現執行的產品標準為“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是浙江地方標準,但卻在廣東生產和銷售。此外,浙江省標準放寬了對部分有害物質的含量要求,低于廣東地方標準DB44/116-2000。 這一消息引起公眾反響,農夫山泉被推上風口浪尖。 記者從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看到三份標準,《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國家標準GB19298-2003;浙江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2005;廣東省地方標準飲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11。 記者從這三份標準中看到,微生物指標完全相同。但是在總砷指標上,國標為≤0.05,浙江地標為≤0.05,廣東地標為≤0.01。參考之前媒體報道的廣東地方標準天然凈水DB44/116-2000,確實在多項指標上更為嚴格。 記者查詢還發現,2008年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兩次下發修改單,對《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國家標準(GB19298-2003)的濁度、砷、鎘、總α放射性標準進行修改,較之前更嚴格,并增加了溴酸鹽限量標準。例如感官指標“渾濁度/NTU”由“≤3”修改為“≤1”,理化指標中的“總砷(As)/(mg/L)”由“≤0.05”修改為“≤0.01”。 我國飲用天然水國標缺失導致地標林立。在瓶裝飲用水細分市場里,只有天然礦泉水和瓶裝飲用純凈水有國標可執行,可以在包裝上寫明執行標準為“GB”,而飲用天然水未有統一國家標準,各大天然水企業都在執行企業自己制定的“產品標準號”或標準號為“DB”的地方標準。 專家表示,食品安全牽涉面廣,錯綜復雜,專業領域老百姓看不清,希望權威部門能及時發聲,并將結果公之于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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