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開征集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
記者昨日(11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3年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征集工作已經開始,凡我省轄區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等用人單位,符合條件的,即日起可自愿申請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8月31日前,征集后經批準的見習崗位將向社會公布。 申請單位須一次提供不少于10個崗位 據了解,在河北省轄區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等用人單位,均可自愿申請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 用人單位承擔見習任務,必須符合《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辦法》(冀人社發【2009】19號)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包括:一次能夠提供不少于10人的見習崗位;見習崗位技術含量高、專業性強;有專門的見習管理辦法和指導人員等。其中企業用人單位還要達到一定規模。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要填寫《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單位申請表》,企業用人單位還要填寫《承擔就業見習任務承諾書》。承諾內容包括對考核合格的見習人員的留用率、見習期間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包括意外傷害醫療責任險),與留用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等。 見習期間生活補助可獲得政府補貼 根據國家和河北省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期為1年,見習期間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領基本生活補助。見習單位應按月為見習人員足額發放生活補助費,畢業生見習半年后10日內可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見習補助。 畢業生還可獲得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包括意外傷害醫療責任險),費用由見習單位負擔。見習期間或見習期滿被見習單位聘用,見習單位還應為畢業生補辦見習期間(最長12個月)的養老保險,補繳養老保險費。 在企業、事業單位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參加見習的,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崗位時,見習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并計算連續工作年限。 見習崗位8月底公布 今年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征集采取省、設區市征集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省就業服務局負責駐冀中直、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跨區域經營大型企業及與我省開展戰略合作的央企見習崗位的征集,并將征集的見習崗位分配到相關設區市。設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轄區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見習崗位的征集。 設區市征集的見習崗位,須上報省就業服務局批準后,方可與用人單位簽訂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協議。 從時間安排上看,各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于7月31日前將征集的見習崗位申請表及申請材料匯總上報省就業服務局。 8月31日前,省就業服務局將批準的見習崗位向社會公布,隨后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參加見習,實現崗位對接。(記者 王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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