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碾人”慘劇以強凌弱氣焰何來
4月3日,四川省西昌市一村民在與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就用水問題協商解決糾紛時,被礦區推土機碾壓致死。這是3月下旬以來媒體曝光的第三起企業施工車輛碾壓農民致死事件,其中暴露的問題令人發指,發人深省。 盡管與此前河南、湖北兩起類似事件分別被認定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不同,西昌發生的推土機“碾人”事件被當地安監部門界定為“生產安全事故”,但事件發生過程中同樣存在相關責任人以強凌弱、視人命如草芥的問題。人們不禁要問,這種囂張氣焰究竟從何而來? 縱觀三起“碾人”事件,無論是“故意”“過失”還是“事故”,人們都不能不對責任人缺乏對他人生命的起碼尊重而憤懣?;蛟S很難認定駕駛員奪人性命是刻意為之,更難找到有力證據指正他們的行為是受所在企業指使,但有一點不能不追問:為什么在企業與群眾發生糾紛時,駕駛員明知有人擋在車前,卻依然開車相向,不能為此停下作業的車輪?粗暴的司機背后是不是一家粗暴的企業?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人們無法相信司機不計后果的行為與其所在企業毫無關聯。 中牟死者家屬與弘億公司簽訂民事賠償協議,巴東事件死者家屬獲賠85萬元。而據媒體報道,涉事的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也希望盡快賠償,盡早了結。施工糾紛———死人事件———經濟賠償,這樣的脈絡,不由人不把肇事者的肆無忌憚與豐厚的企業資本聯系起來。 金錢或許能讓企業暫時擺脫“煩惱”,“碾人”事件給企業敲響的警鐘卻聲聲入耳:以智慧、克制、理性的方式化解企業發展與群眾利益之間的糾紛是一門藝術,更是當前不少企業的“必修課”。 城鎮化過程中,征地拆遷、工商業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仍會引發企業與群眾間的矛盾。處理這些矛盾,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首先是尊重人的生命。無論企業與群眾間存在多大的矛盾,處理糾紛時都必須把尊重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決不能容許以犧牲人命為代價換取企業發展。對“碾人”事件的處理,同樣應本著尊重生命的原則,嚴格依法進行。對直接責任人、相關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應當能夠讓死者安息,讓生者認同。經濟賠償之外,切實吸取血的教訓,保障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才是長久之道。(劉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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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碾人,糾紛,村民,用水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