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究竟是誰的“溫馨港灣”
完全由政府財政投入,耗資達2000多萬建成的昆明市流浪人員救助站,將其中4000平方米的面積租給了酒店,租金每年超過100萬元。就是這家由政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當初承諾的200個救助床位,實際上“縮水”一半,僅剩余50個房間100張床位,理由是“資金不足”。救助站至今沒有救助住過一名流浪人員,而這棟大樓在投入使用前曾被寄予厚望,被形容成“為流浪兒搭建溫馨港灣”之舉。((4月4日《南方都市報》)) 對于街頭的流浪乞討人員,自2003年《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頒布后,開始實行政府救助和自愿接受救助的辦法。地方政府興建救助站,既是政策的要求,也有廣泛的民意支持。 但是,從近幾年媒體報道的情況來看,一些地方救助站的救助行為差強人意,甚至出現了救助站“熱情”相助,被救助人員不領情,甚至“恐懼”被救助的現象。非但如此,由于救助站體現著國家對流浪人員的人文關懷,因此在一些地方,正在演變成了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 按照要求,城市救助站主要應滿足5項條件,分別是“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系;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可以看出,對流浪人員的各項救助,都是本著“基本救助”為目的,并沒有“檔次”規定。但是,昆明救助站不僅建設豪華,提供給流浪人員居住的房間,也是按酒店標間設置。如果真能用在對流浪人員的救助上,這自然也無可厚非。然而,面對記者詢問,負責人卻以“廁所壞了”為由,試圖敷衍沒有安排流浪人員的事實。很顯然,這樣的救助站,流浪人員不過是“道具”,而“常要接待來自各地的工作人員”,似乎才是工作的重點。 簡樸大方的裝飾,功能實用的設置,再加上溫暖的服務,同樣能給流浪兒童“搭建溫馨的港灣”。遺憾的是,昆明這家救助站耗費國家2000多萬的投入,拿著全額財政撥款的經費,卻把一半面積出租給酒店,甚至連一位副站長都占據著超大面積的豪華辦公室,卻沒有居住一名流浪兒童。人們有理由質疑,這樣的救助站,究竟是在為誰“搭建溫馨的港灣”?流浪兒童救助站,體現著政策關愛,是名符其實的民生工程、慈善工程和愛心工程。打著“救助”旗號,耗費納稅人的貢獻,如果只為領導臉上涂粉爭光,只為某些官員分肥享受,最終讓“流浪者”繼續流浪———那不只是違規違紀,更是在作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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