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亡羊補“澇”還須從長計議
我們期待有更多的城市先在頭幾年的規劃中,就能謹慎地論證出最為符合本地實際的排水模式,以不惜推倒重來的改革勇氣,更加有預見性地開展建設工作,如此才能讓“城市的良心”真正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4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排水管網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 雨果曾說:“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而近些年,我國城市內澇問題越來越嚴重。人民日報曾披露說,2008年—2010年間,全國62%的城市發生過城市內澇,內澇災害超過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個。“城市越大越怕雨下”,其背后暴露的是城市排水防澇建設的嚴重滯后。針對這一多年積弊,國務院現在明確提出了改革舉措,自然成為順應城市發展和公眾期待的民心舉措。 縱觀該通知,有兩個亮點不得不提:一是首次明確列出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時間表,二是將防澇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前者讓我們看到,對解決城市內澇問題,國家層面已有清晰思路,改變現狀不是一句空喊的口號;而“將防澇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則抓住了“績效考核”這個政府的“牛鼻子”,讓我們看到了深刻把握中國國情的改革智慧。 城市排水防澇管網掩埋地下,就像隔著良心的肚皮,并非顯而易見。但它的作用卻跟城市的道路交通一樣,是讓城市有機體實現良性運轉的血管。但隨著城市人口不斷增加,面積不斷擴寬和房屋越來越多,原先的管網如果設計不超前,就不得不超負荷運轉,最終會不堪重負,從而給城市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這幾年城市內澇的日漸加劇,就與大城市的不斷擴張同時出現,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這一點。 其實,刮風下雨本是再正常不過的自然現象。對于不期而遇的暴雨,任何城市的規劃者也應早有預料。中國歷史上的城市規劃,早就有著許多關于防洪方面的智慧。例如,國內很多歷史悠久的城市都是依河而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要順應地勢來實現城區泄洪。 但再偉大的預言家恐怕都想不到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會發展這么快,三十年前還是瓦屋連片的農村,轉眼間就是高樓林立、車水馬龍。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不僅讓城市里的人不適應,更讓維系這個城市運轉的基礎設施不堪重負。加之一些地方重視當前、重視表現的發展理念,更是加劇了規劃和發展的矛盾。 而如果把視角放得更遠和更久之后,我們又會發現,造成城市內澇多發的原因不僅是一些政府部門拖沓、作秀的“職業病”,還與城市觀念有關———我們之前一直將城市視作放大的農村,從開始就沒有以城市的理念看待城市規劃。 其實,在世界上城市排水做得早、做得好的國家多的是,早多少年還被總結出了德國模式、法國“地下河模式”乃至日本“共同溝模式”。在我國,除了青島到現在還受益于德國人的城市規劃設計,這些國家的排水理論在中國再也找不到更多成功的經驗。一個理論上的原因是,我國的城市規劃理論不足,執迷于“把西伯利亞的排水管修到亞熱帶氣候的廣州”,讓排水管道理念成為近幾十年我國城市排水的唯一模式。 因此,我們在期待10年之后我國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時,也更加期待有更多的城市先在頭幾年的規劃中,就能謹慎地論證出最為符合本地實際的排水模式,以不惜推倒重來的改革勇氣,更加有預見性地開展建設工作,如此才能讓“城市的良心”真正經得起歷史的考驗。(特約評論員周潛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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