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規定為何擋不住公款吃喝回潮
《人民日報》1日報道,中央頒布改進作風八項規定后,各地出現了不少新舉措、新風尚,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干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慢半拍、搞變通。記者調查發現,在哈爾濱的“吃喝一條街”,各大飯店門前停滿車輛,公款吃喝、鋪張浪費現象又有抬頭。 公款吃喝回潮并非哈爾濱一地獨有的現象,只是花樣各有不同。譬如有的地方將公款吃喝轉戰到職工食堂、內部餐廳,奢華、浪費的程度依然驚人;有的地方,則把茅臺酒裝入礦泉水瓶中,以掩人耳目…… 凡此種種,足以說明公款吃喝已然成為一種強大的行政慣性。這種慣性,很多時候并不體現在公職人員的嘴上和胃里,而是源于長期養成的一種工作作風和辦事流程。當官場的“吃喝文化”已成為“工作”的一部分時,公款吃喝的回潮也就不難理解了。 如果說中央頒布的“八項規定”是對公款吃喝、鋪張浪費現象的綱領性文件,那么地方政府該做的是對之進行細化,讓“八項規定”豐滿起來,使之接上地氣,強化其可操作性。客觀地說,“八項規定”主要強調的是一種道德自律,而對于公款吃喝這種根深蒂固的行政陋習來說,自律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輔以他律,也即制度化的約束和監督機制與嚴厲的問責相結合。腐敗需要“零容忍”,對于公款吃喝這種“舌尖上的腐敗”,何嘗不需要以雷霆手段打擊之?-吳龍貴 |
關鍵詞:公款吃喝,八項規定,回潮,鋪張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