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墳燒紙引燃山林被判3年徒刑 即日起全省大排查
每年的清明節正是我省春季防火的關鍵期。昨日(1日),承德市公布了3起違法野外用火案件的查處結果,以此提醒人們一定要謹慎用火,否則一旦引發山火,不但給國家造成損失,個人也將面臨經濟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去年春季,平泉農民于某給父親上墳燒紙時,造成森林火災,著火林地面積超過28公頃,經濟損失14萬多元,平泉縣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3年。潘某是去年“4·09”失火案肇事者,他多次盜伐林木,并于案發當日在盜伐現場吸煙,隨意丟棄煙蒂引發森林火災,最終經3千多人30多個小時的撲救,大火才被撲滅。近日,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潘某有期徒刑4年,罰金一萬元。今年3月6日下午,承德縣上板城鎮卸甲營村村民王某在地里燒玉米秸,由于田地靠近山林,一旦火苗上山,必然引發森林大火,巡查民警發現后趕緊將火堆撲滅,并將王某帶到派出所里進行訊問教育。 據省森林公安局負責人介紹,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發生違法野外用火行為的,對當事人每次處500—3000元罰款,發生特大森林火災的,還將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即日起,我省將對各類防火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可燃物是否清理、特殊人群監管是否到位、巡護人員是否到崗、野外用火是否關注等,對排查出的隱患,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具體措施和完成期限,定期調度,跟蹤問責。(記者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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