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條例5月1日實施
日前,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一次會議審查批準了《石家莊市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今年5月1日起,《石家莊市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屆時,市內五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正定新區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小區總建筑面積達30萬平方米以上的,應當配套建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 《條例》規定,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農村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由政府設置,并按照下列標準建設:每個街道辦事處或者3萬到5萬人口區域內設置一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能覆蓋服務的區域,應當建設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筑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 《條例》還規定,市內五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正定新區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小區總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的,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區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小區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應當配套建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記者崔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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