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泡餐具回歸何以引發猜想與質疑?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通知,宣布被禁產14年的發泡餐具將在今年5月解禁。作為重要白色污染源的發泡餐具重回餐桌,引發社會各界熱議。更大的爭議在于,媒體曝光的一份廣東十家發泡餐具生產商與某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合同顯示,前者出資450萬元“公關費”,要求由后者通過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推動發泡餐具解禁。 追根溯源,發泡餐具上世紀80年代進入中國,并因具有能保溫、耐壓、質量輕、便宜等優點,迅速占據一次性餐具的主要市場。但問題隨之而來,一是隨手丟棄發泡餐具導致“白色污染”———據媒體報道,朱镕基1998年在長江視察汛情時曾看見江面有厚達1.5米的白色漂浮物,它們甚至擁堵了葛洲壩發電機組;另一方面,有研究稱發泡餐具在高溫下會析出對人體有害的物質,且生產不規范。 在沒有任何先兆的前提下,發泡餐具突然解禁,遭遇質疑自然在情理之中。人們難以理解,曾被有關部門三次列入落后工藝或落后產品目錄的發泡餐具,為何會突然“逆襲”———發改委在解禁理由中稱,發泡餐具“符合食品包裝用具標準”、“可回收”、“可節約石油資源”,且“隨手丟棄垃圾的行為已大幅減少”。中國塑料餐具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甚至稱,它是一種“安全無害的綠色包裝產品”。 由此可以追問,如果發泡餐具的危害性此前被夸大了,14年前出臺禁令是否“誤傷”了一個行業?誰該為這種“污名化”和“誤傷”埋單?同樣應該追問的是,如果發泡餐具亂象依然會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威脅,允許發泡餐具“合法回歸”是否對公眾的健康不負責任?政令的廢止是否過于隨意? 相關部門不能有理有據釋疑解惑,自然會引發各種猜想。尤其“450萬元公關費”合同遭曝光,更會讓大家對這其中是否有貓膩心存疑竇。人們不禁要問,發泡餐具突然解禁,是否與這份合同中所說的“公關費”有關?發泡餐具生產廠家是否通過一些特殊途徑,向有關部門表達了自己的訴求甚至左右了政策走向? 這些質疑和猜想,都有待相關部門盡快給出正面回應,否則,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勢必遭遇損失。拋開這些傳聞和爭議,由發泡餐具解禁所引發的風波,給所有政府部門都提了一個醒———在制定事關公共利益的政策時,決不能漠視民意。 環顧周遭,小到市政建設方案,大到經濟發展規劃,在很多公共政策制定的過程中,民意都處于缺席狀態。有些政策,既沒有經過科學論證,又沒有公開征求民意,有時憑個別領導“一拍腦袋”就出臺了。這些政令因為沒有經過民意發酵,在執行過程中往往很容易遭遇阻力,甚至因漏洞百出而需要“朝令夕改”。 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政令的制定依據,還可能是“偽民意”或個別人、個別部門的利益。如果掌握決策權的人不能以公共利益為導向,在私利誘惑或違規游說面前放棄原則,最終很可能會導致權力尋租或權力腐敗,制定出來的政令也難以讓廣大民眾滿意。民意不可欺,尊重真實的民意表達和社會訴求,才能實現科學決策。(特約評論員 湯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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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發泡餐具,解禁,白色污染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