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營養餐補助資金不得用于食堂建設、運營
河北省去年開始在22個集中連片特困縣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啟動了營養改善計劃,但如何確保國家補助的每生每天3元營養膳食補助全部吃進學生嘴里?河北省教育廳發文要求,具備食堂供餐條件的學校,今年春季開學后務必實行食堂供餐,由此增加的運營成本、學校食堂聘用人員工資等費用,由縣級財政全額負擔。 記者31日從河北省教育廳獲悉,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縣將加快改進供餐模式,免費早餐須提供牛奶或雞蛋等高營養價值食品;供應午餐的學校可提供完整午餐或在午餐時單獨提供3元營養價值較高的菜品,也可將補助資金充入飯卡或發放餐券,由學生自主選擇營養菜肴;尚不具備食堂供餐條件的學校,暫時可采用課間加餐模式。 為防止補助資金被挪用,河北省要求,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不得直接給學生個人和家長發放現金,更不得用于學校食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食堂(伙房)建設、設施設備購置、學校公用經費開支等。食堂(伙房)的水、電、煤、氣等日常運行維護經費應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 為規范食品采購行為,米、面、油、雞蛋、牛奶等大宗食材將由試點縣政府公開招標、集中采購,肉、禽、蔬菜等新鮮食材鼓勵在本地采購。有條件的地方,還可建設食材生產和供應基地,逐步實現“自產自用”或“農校對接”,穩定供貨渠道,確保食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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