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改革50多年節地10萬畝 重點治理二次裝棺土葬
平山縣古中山陵園花壇葬現場。趙志國 提供 從省民政廳獲悉,我省從1959年開始實行殯葬改革,到2012年底,全省累計火化遺體660.7萬具,節省土地10萬余畝。 根據《河北省殯葬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除約占全省總人口9%左右的暫緩火化區的人口以及火化區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族等少數民族人口死亡后實行土葬外,其他約91%的人口應實行火葬。但每年約有13.4萬余人死后應火化而沒有火化,主要分布在一些未開展火化的縣(市)、鄉(鎮)、村或已開展火化但人們仍習慣偷埋土葬的地方。 省民政廳要求,已經開展火葬的地方,要把建立殯儀服務設施和治理二次裝棺土葬、制止“以罰代化”和喪事大操大辦作為推行殯葬改革工作的重點來抓;進一步推動完善公益性公墓建設,包括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墻、骨灰廊、骨灰塔等,公墓應當建立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不宜耕種的土地上,并按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倡導平地深埋不留墳頭。此外,還將推行樹葬、草坪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做法。 目前,全省已有60余個縣(市、區)以政府或民政部門名義制定了對低收入群眾的殯葬惠民政策,大部分縣(市、區)以殯儀館的名義制定了對低收入群眾的殯葬惠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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