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更需要“法律評價”
《新京報》發表評論文章指出,若蘋果公司確有涉嫌違法之處,接下來應該出場的是法律。輿論口誅筆伐,質疑其傲慢和霸氣,更像是“道德評價”,與此相比,“法律評價”更有力量,也更客觀。
對于許多公司來講,3·15曝光,足以引發一場“公司地震”,蘋果卻顯得無動于衷。這與蘋果的基因有關。 蘋果公司因注入喬布斯“我行我素”氣質,向來顯得孤傲。蘋果似乎從來沒把消費者當過“上帝”,卻有很多消費者愿把喬布斯當“上帝”,甘愿接受蘋果產品設計和售后服務的苛刻。這讓全世界的公司羨慕:消費者只埋單,不挑剔。這要么是消費者被洗腦到“腦殘”,要么是蘋果的產品確實有過人之處——不擔心消費者不買它的產品。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蘋果才底氣十足。以至于當蘋果遭到媒體的質疑時,網上有相當多的人不以為然,并認為蘋果相較很多中國公司已經做得很好。這個現象頗為有趣:媒體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替公眾“謀利益”,卻有一些消費者不買賬,甚至有消費者質疑媒體對蘋果的指責是否有道理。 央視曝光數日后,蘋果終于有所回應,稱其為消費者提供無與倫比的用戶體驗,且不違背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這份回應自然會被貼上“傲慢”和“霸氣”的標簽。 隨后,《人民日報》的報道,請中消協對蘋果的一些售后服務進行了分析和點評,直指蘋果的一些條款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其實,與定性“傲慢、霸氣”相比,中消協的分析距離問題核心更近,那就是,蘋果的售后服務條款,到底違法不違法。目前,蘋果公司和中消協各執一詞。 所以,若蘋果公司確有涉嫌違法之處,接下來應該出場的是法律。如果法律不出場,而僅僅通過輿論口誅筆伐,質疑其傲慢和霸氣,并不能有足夠大的說服力。即便我們認定蘋果“霸氣”和“傲慢”,也只能算是對蘋果公司的一種“道德評價”。而與“道德評價”相比,“法律評價”更有力量,也更客觀。若真的違法,蘋果需要付出代價,若不違法,蘋果可以借助法律獲得清白。-王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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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蘋果公司,法律評價,涉嫌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