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午休費幾絲公益心?
《南方都市報》25日報道,珠海金灣一小學向午休學生按天收取一元“午休費”一事,引發輿論熱議。校方稱,所收費用是經廣東省教育廳、省政府糾風辦批準的,并全部上繳財政。
小學生趴在課桌上午睡,因陋就簡,于條件沒有任何改善,亦不需要任何成本,如何就要收費?而且,這樣的收費竟師出有名,依據來自廣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和珠海市物價局、珠海市教育局的文件,具體標準是有床睡的2元/天,睡課桌的1元/天。標準不高,收起來不是小數,諸如上述學校,1800名學生每天的收費或達2000多元,水電、床鋪維修等成本真需要這么多? 或許教育部門出臺收費規定的初衷,是通過有償服務改善學生午休的條件,但這需要前提條件,即地方政府或學校有相應的投入。比如,給有條件的學校配午休場所,或給教室安裝空調等方便午休的設備,如若沒有這些舉措,盡管依據合法,收取的錢也進入了財政的賬戶,依然難逃亂收費的嫌疑。 1元錢,學生家長在意的并不是負擔,而是教育公益的成色。孩子趴個課桌都要收錢,教育還有什么資源不能賣錢?教育不能動輒收費,教育主管部門更不能用收費規定作為解決共性問題的杠桿。諸如學生午睡的投入與成本,更宜列入地方教育預算,由公共財政來埋單。-木須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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