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考6月21、22日舉行
我省中考政策3月24日發布,今年中考保持穩定,文科綜合考試時間由往年6月21日下午4:30-6:30,改為6月21日下午4:45-6:45,起止時間都推遲了15分鐘。 隨遷子女享本地居民待遇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 分配生比例不低于80% 2013年,各縣(市、區)(城市市區由設區市負責)要將所屬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額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每所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并納入本地公助生錄取工作統一進行,實行分校錄取。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錄取,在此控制線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則轉為面向本地的統招生招生計劃。 初中學校考前不得攆差生 每年中考前后,也是各種招生違規事件高發期,為此,省教育廳表態將進一步加大對中考中招工作的管理。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讓學生提前畢業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升學模擬考試。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錄取依據,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依據競賽成績單獨錄取;不得在規定的招生時間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不得派出人員或聘請人員在規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業務;不得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檔案等方式限制學生報考。 省教育廳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要給予全省通報批評,并追究當地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繼續照顧殘障學生 為進一步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因殘疾、傷病,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經具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可免予體育考試,身體素質測試部分按滿分的7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考試內容保持穩定 全國統編初中階段《民族團結教育教材·民族政策常識》的教學內容,繼續列入全省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文科綜合”科目中的思想品德學科試題范圍,試題分值不低于思想品德學科分數的15%,即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 在命題方面,堅持“不出偏、怪、難題,不出帶有死記硬背、機械訓練色彩的題目”的原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卷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的分值比例約為4:6。 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命題范圍分別是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英語(或俄語或日語)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規定的7—9年級教學內容。 臨時傷病可申請免考體育 體育以滿分30分直接計入考生中考成績總分。針對當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身體素質測試應包括速度、耐力和力量項目(要設立可供學生選擇的項目),其中長距離跑要作為必考項目。 體育考試前體檢合格者可參加體育考試,如體檢不合格可免考或緩考。 因臨時傷病申請免考的學生,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身體素質測試部分按40%計分(不能免試單項)。免考須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免考申請,經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和校長簽署意見,學校審核批準,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因臨時傷病、女生月經及各種原因不能按計劃參加考試的考生,經學校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一次性補考(身體素質測試項目),并以此補考成績計入考生中考總分;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意外中斷考試,須由相關考務組寫出報告,經考場主考批準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可予以相關考生緩考處理,但已考項目成績無效,以緩考成績為準。 |
關鍵詞:中考,異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