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管理 河北省再念緊箍咒
近日,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加強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各設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分支機構和業務經辦網點(以下統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動用公積金的能力進行了限制。 《意見》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要實行法人內部授權管理制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商業銀行所屬一級支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開設銀行賬戶,其負責各銀行賬戶的管理和資金的具體運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開設的賬戶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貸款等業務,不得進行跨賬戶資金調度、購買國債、轉存定期等。 另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負責人之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負責人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員之間的定期輪崗制度,離任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對其進行離任審計。(記者田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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