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收非法停車費是否合理 物價部門要求停止收費
去醫院看病,自行車、電動車停放還需交錢,這讓不少患者和家屬心有不滿。本來作為公立醫院理應承擔的公共服務,卻在這樣的細微處惹來不少患者質疑。3月20日本報對此給予關注后,引起相關部門重視。22日記者獲悉,報道中提到的內丘縣中醫院對看車收費事宜已作出整改調整意見,但來自物價部門的說法則是,類似公共服務窗口停放車輛則不允許收費。 20日,本報曾報道內丘縣中醫院在未得到當地物價部門許可的前提下,對存放在醫院院內的非機動車進行收費,自行車1元/次,電動車、摩托車2元/次。為此,不少存車的患者家屬心存抱怨。 對于這種行為,21日記者從內丘縣醫院了解到,醫院已經對看車人進行了批評和教育,并進行了一些整改。院方表示,以前價格沒有明示,確實給存車人帶來了不便,現在已經著手把收費具體價格寫在了一塊小黑板上,并掛在比較醒目的位置。價格上也有所降低,自行車0.5元/次,電動車、摩托車1元/次,隔夜的話加收1元。 那么究竟是應該降低看車費用還是應該一律免費停放?記者走訪了解到,絕大多數人對于收費現象怨聲連連,“都是來醫院看病,為什么更為環保的自行車和電動車卻還要收費,這也太不合理了吧。”但也有人認為如果價格合理,有人看著,還比較放心。 22日上午,記者從河北省物價局了解到,根據河北省政府2009年下發的【冀政辦(2009)94號文件】明確規定:“在醫院、學校、機關及各類公共服務窗口單位停放車輛,不許收費。”記者隨后從內丘縣物價局獲悉,該局已經責令中醫院停止收取非機動車的停車費用,并派專人前往中醫院解決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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