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再提高10% 4月底前發放
省人社廳3月21日發布消息,自2013年1月1日起,我省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我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確保4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介紹,此次調整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普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45元調整增加。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我省將對六類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對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380元,副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150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于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準增加養老金。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退職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73元的,補足到173元。 2012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后,退休人員(不含一次補費15年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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