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最低消費”抬高“餐飲浪費”
漫畫/薛紅偉 “點多了吃不完還浪費,點少了又達不到最低消費標準。”近日,有貴陽市民反映,貴陽部分餐館的“好位置”設了最低消費標準,使不少想清凈用餐的市民只能硬著頭皮消費,最后吃不完,而且浪費。 餐飲行業的最低消費線早已有之,對此,一些經營者認為餐飲業是高度市場化的行業,而經營者享有廣泛的經營自主權,可根據資源品質的不同設定不同價格,而消費者對最低消費有意見完全可“用腳投票”。不可否認,這說法有些道理,但缺少對消費者的考量。 誠然,確定商品或服務的價格確實是經營者的自主經營行為,但要有兩條底線,一條是法律底線,一條是消費者的權益底線。實際上,最低消費很容易跌破底線。如果經營者沒有事先告知最低消費的信息,那么就侵犯了消費者的上述權利。退一步講,即便履行了事先告知的義務,最低消費也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最低消費線迫使消費者多點菜、點貴菜、多消費,在客觀上造成了更大的浪費,這種現象違背了社會良好風尚,也與“抵制舌尖上的浪費”行動不合拍。餐飲業的最低消費線就是條“浪費線”,而抵制這條“浪費線”是監管部門、消費者和經營者共同的責任。-李英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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