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給出“差評”的權利很重要
近日,吉林市民于女士在網上買了一款護膚品,使用之后發現臉部不適,給了賣家一個差評。此后10天,于女士先后接到500多個騷擾電話,要求她更改評價。(19日《東亞經貿新聞》) 網上購物方便實惠,自然風險也要大一些。遇到不滿意的商品,給個差評,是消費者再正當不過的選擇。然而沒想到,于女士的這個差評,居然遭到賣家聘請的“打擾公司”的圍追堵截。這事一方面說明淘寶網上的商家素質本身良莠不齊,另一方面也說明對網上購物這一塊亟待加強規范和治理。 對于女士個人而言,這當然是一段不愉快的經歷,但換個角度看,從這個事情中人們未必不可以品出一些正面的信息。于女士可以對不滿意的商品給出“差評”,說明作為一個消費者,她有表達意見的渠道和權利;賣家對她的這個“差評”做出過激反應,也說明這個“差評”不是做做樣子的,更是無法刪除的,確實會對賣家的聲譽乃至經營產生很大的影響。進一步說,聘請“打擾公司”是需要花錢的,這個“差評”多多少少會倒逼賣家出于成本的考慮,主動地去反思進而改進其產品和服務質量。 什么是消費者權益?不是一年一度的“3·15晚會”,不是商家在電視廣告上的賣力討好,而是讓消費者真正擁有對商家“差評”的權利。你手握給別人“差評”的權利,就有了與比你強大的資本進行平等對話和博弈的底氣,商家就不敢無視你的訴求。進而言之,真正的市場經濟意味著我們手握“差評”的權利,當我們遭遇不公的時候,可以獨立自主地表達意見,并且這種表達能夠對對方形成壓力。 目前,在很多時候,我們并不擁有這種權利。在商場超市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我們可以給“差評”嗎?可以,但先得和商場超市交涉,未果之后再撥打消協電話,再不行打官司。一番折騰下來,你會發現維權成本可能要遠遠高于你買的商品價格。更強大的壟斷企業呢?火車站票和坐票同價,銀行收費多如牛毛……這個時候,你有給“差評”的權利嗎?給了“差評”有人理嗎? 當我們手握給別人“差評”的權利,我們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什么時候,商家、壟斷企業乃至職能部門,能真正對消費者和民眾的“差評”有所忌憚了,或許就是該得“好評”的時候了。-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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