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大病醫保今年起付標準為23000元
日前出臺的《石市城鎮居民大病(大額)保險實施細則(試行)》,詳細制定了賠付辦法及保障水平,今年確定的起付標準為上年度石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0元。 保險范圍: 參加居民基本醫保均可享受大病保險 全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基本醫保)的城鎮居民均屬于城鎮居民大病(大額)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 居民基本醫保支付居民住院、門診診療(特殊病病種、急診搶救病病種、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置入術)費用后,自付醫療費用數額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部分的合規醫療費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合規醫療費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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