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年內啟動部分區域城鎮化建設 加大財政支持
為加快推進我市城鎮化建設,確保重點區域率先突破,全面提升城鎮化水平,日前我市出臺《關于推進城鎮化建設的意見》,我市將按照“規劃引領、試點先行”和“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思路,以主城區至組團縣(市)之間和各縣(市)縣城周邊區域為重點,全面開展城鎮化建設,力爭到“十二五”末,主城區至組團縣(市)縣城之間區域城鎮化率達到60%。 意見要求,按照“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和新型社區集中”的思路和“一河兩岸三組團”區域發展格局,堅持與統籌城鄉發展、美麗鄉村建設、現代農業建設相結合,統一規劃,點面結合,突出產業園區、新市鎮和新型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功能配套,不斷提高承載吸納能力;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協調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加快農業人口非農轉移,促進農民向市民、農村向新型社區轉變,努力實現重點區域率先突破。 2013年,啟動藁城、正定、鹿泉、欒城四縣(市)區域內的良村開發區、循環化工園區、裝備制造基地、信息產業基地、空港產業園五大產業園區和上莊鎮、銅冶鎮、冶河鎮、崗上鎮四個新市鎮城鎮化建設,全面推進水、電、路、氣、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年內基礎設施基本完成,并與主城區接軌。同時,啟動產業聚集區住房建設。 2014年,在進一步完善重點區域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重點啟動農村住房改造建設工程;以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為方向,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元化服務主體,推進法人化運營,促進土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著力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能力建設,創新完善新城鎮的管理、服務機制。同時,基礎設施建設由重點區域向“一河兩岸三組團”其它區域延伸覆蓋,力爭在道路建設、公交運營,以及電、訊設施、水網改造等方面實現同城化。其它縣(市)區立足實際開展城鎮化建設試點,力爭完成規劃,并啟動縣城和產業集聚區周邊規劃控制區內村莊的撤并整合工作,探索開展加快土地規模流轉試點。 2015年,城鎮化建設各項工程向“一河兩岸三組團”區域全面推進,力爭實現突破。總結其它縣(市)區試點經驗,引導各縣(市)區全面開展城鎮化建設。 規劃明確,主城區和縣城規劃控制范圍內村莊,就近納入主城區或縣城規劃,參照城中村改造模式,實施城市化改造。五大產業園區內村莊,結合園內生活區建設,按照城市社區標準,推進整體集中遷建,失地農民就地轉為城鎮居民或產業工人。四個新市鎮,進一步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功能配套,吸引周邊人口集中居住。加大區域內農村土地流轉力度,大力推進規模化、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民向農業產業工人或非農產業轉移。支持域內農村在流轉土地、實施農業規模化、法人化經營中,同步開展舊村改造建設新型社區,逐步實現農村向城鎮新型社區轉變。 堅持以工業化理念抓農業,著力推進重點區域內現代農業建設,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元化服務主體,建立法人農業。扶持發展農業產業龍頭企業,引進大企業、大公司創辦領辦現代農業公司化實體,促進農民向產業工人轉變。加大域內大型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和都市農業園區建設力度,推進高效特色農業發展,吸納農民就業。力爭到“十二五”末,重點區域內土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面積達到15萬畝以上。 強化重點區域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制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救助、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政策銜接,逐步實現城鄉統一、具有階梯標準的社會保障全覆蓋,推進區域內居民待遇同等化。 加快制定農村房屋產權流轉管理辦法,推動農村房屋產權在適度范圍內有序自主流轉。在符合規劃前提下,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建立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平臺和網絡體系,培育開放規范的農村產權流轉市場。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為城鎮化建設奠定基礎。創新基層組織管理模式,在中心鎮和新型社區推進“村改居”。探索聯村社區管理的有效方式,加強村企聯建、聯村并建新型基層黨組織建設。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設立推進城鎮化建設專項支持資金,每年安排一定數額,集中用于重點區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強化用地政策支持,增加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重點區域城鎮化建設需要。對涉及城鎮化建設的項目,要優先列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允許增減掛鉤指標在重點區域內調劑使用,土地出讓凈收益要全部返還鄉村,用于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保障農民利益。對實施規模化經營的農業經營主體給予獎補。大力促進農民集聚居住,給予到城鎮生活居住和非農就業的農民各項應有的權益保障。放寬農民住房流通限制,搞活農村產權市場。 |
關鍵詞:城鎮化,建設,石家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