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降低貧困地區小貸公司設立門檻
此舉在全國尚屬首例,將建立機制以確保貧困地區引入外來資金“活水”,同時以激勵約束機制培養“造血”機能 日前,省金融辦下發《關于全省貧困縣和黑龍港流域貧困地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若干意見》,對在這些貧困地區設立的小貸公司(特定稱為“扶貧小額貸款公司”),出臺降低注冊資本金門檻、放寬股東單一持股比例等優惠政策。據了解,此舉在全國尚屬首例。通過此舉,我省將建立機制來確保貧困地區引入外來資金“活水”,同時以激勵約束機制來培養貧困地區的“造血”機能,讓金融扶貧真正落到實處,是支持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治本之策。 降低注冊資本金門檻。對于燕山-太行山連片特困縣(市)設立扶貧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金要求500萬元以上;對于一般貧困縣或貧困村在5個以上的縣(市、區)設立扶貧小額貸款公司,注冊地在邊遠鄉鎮的(距離縣城10公里以外,下同),注冊資本金要求1000萬元以上;對于一般貧困縣設立扶貧小額貸款公司注冊地在縣城的,注冊資本金要求2000萬元以上。 放寬股東單一持股比例。設立扶貧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法人企業)的單一持股比例不超過總股本的40%;其他股東的單一持股比例不超過30%,并且低于主發起人單一持股比例。 調整主發起人(法人企業)資格。主發起人(法人企業)的注冊地可以放寬到同一設區市范圍;允許省內外實力強、信譽好的大型法人企業或社會組織經過省金融辦資格審核和有關設區市政府同意,到燕山-太行山連片特困縣(市)和黑龍港地區,成批連片發起設立扶貧小額貸款公司。 適當增加設立名額。在具備有效監管條件的前提下,對于燕山-太行山連片特困地區的縣(市),注冊地為縣城的每個縣不超過5家(含原有一般小額貸款公司數量,下同),注冊地在邊遠鄉鎮的,每個鄉鎮不超過2家,鼓勵提高鄉鎮覆蓋率;對于一般貧困縣,注冊地為縣城的不超過4家,注冊地在邊遠山區鄉鎮的,每個鄉鎮1家;對于除上述貧困縣之外貧困村在5個以上的縣(市、區),允許在原有指標的基礎上,每5個村增加1家,注冊地設在貧困村比較集中的鄉鎮政府所在地。 擴大融資比例和范圍。扶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融資可以適當擴大融資比例;開展有強大實力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扶貧小額貸款公司定向融資試點。 支持扶貧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實行貸款風險補償和稅費減免。對于成績突出的,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對于扶貧小額貸款公司的從業人員按照金融人才落實相應的政策。 加強對扶貧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建立適合貧困縣和黑龍港流域貧困地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實行注冊地基層政府監管責任制和主發起人(法人企業)股東責任追究制度,重點防范觸犯四個高壓線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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