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郭淑芹代表:“無主”病人救治該設置救助基金
“無主”的病人送到了醫院,救還是不救?不救有違醫德,但是治療的費用在醫院自收自支的現有體制下又該誰來承擔?全國人大代表郭淑芹提出了建議,設置救助基金,每個生命都不能放棄。 “無主”病人仍然是醫療救助的盲區 郭淑芹代表,是保定市第一中心醫院院長,因工作關系,她經常接觸到“無主”病人。“近年來,‘無主’病人越來越多,遭遇遺棄或醫院見死不救等案例也時有發生。”郭淑芹代表說,“曾經有一名4年前救治的交通事故中的‘無主’患者,經積極搶救無效死亡。搶救患者醫院墊付了大筆醫療費用,死后處理尸體又遇到了法律障礙,一直停留在天平間,醫院墊了兩三萬元醫療費,還得為保存處置尸體四處奔走,尋求公安部門幫助,直到依法處理為止。” 郭淑芹代表分析,案例背后的深層次原因揭示出目前我國醫療救助制度和救助體系的缺失,雖然城鎮醫保和新農合政策的廣覆蓋已使絕大多數人享受到這份普惠政策,保定市也建立了“無主”病人定點救治醫院。但實際操作中,“無主”病人仍然是醫療救助的盲區。一方面“無主”病人多為急診急救的病人,首診醫院多在非定點醫院;另一方面,政策規定只能給定點醫院救治的部分“無主”病人提供資金救助,而超出此范圍的其他“無主”病人無法獲得有效的救助。 要從根本上解決對“無主”病人的救助,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和救助體系是關鍵。 建立救助基金,保障每個公民的被救治 針對上述現象,郭淑芹代表呼吁,政府應承擔起對“無主”病人的責任,給弱勢群體以穩定的救助醫療機會。政府對醫療機構的補償要到位,減輕醫院的負擔。 另一方面,設立救助基金。該項基金由市財政、慈善總會、紅十字會、醫院、企業和社會各界共同出資,建立基金相關的制度和管理辦法,把原本由醫院獨家承擔的責任化為社會責任。 醫療機構應保障“無主”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最好采取就近治療與定點治療相結合的方式,使“無主”病人能第一時間得到救治,還可避免醫療單位間相互推諉病人的現象。院方在收治疑為“無主”病人后,開啟綠色通道,第一時間給予救治,同時上報民政、衛生、公安等相關行政部門,對人員身份進行核實,院方在費用上適當給予優惠或減免。 政府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一是積極救治“無主”病人,二是救助專項資金用好,不能因為政府和社會出錢就亂花錢,也不能為了省錢而敷衍治療,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另外,郭淑芹代表還呼吁健全相關法律和制度,被單位和家人遺棄的病人應受到法律保護。從法律層面保障受傷甚至致殘民工等的醫療救治和工傷賠償,保護弱勢人群。同時應完善社會工傷保險制度,在社會醫療救助的基礎上,商業保險再補償一部分費用。(特派記者白云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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