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出國乞討無關國家尊嚴
去年10月上旬,湖南正陽縣公安局出入境大廳來了十余名辦理護照出境旅游的老人。他們年齡大都70歲左右,均為文盲或半文盲,還有一部分人身體殘疾,前往“旅游”的國家集中在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細心的工作人員一看來了這么多老人,就覺得不對勁。后經(jīng)當?shù)鼐秸{(diào)查,一個活動多年的騙取護照出國乞討的“老人隊伍”浮出水面,涉及出國乞討的老人有40余人。(3月5日《華商報》) 對老人成批出國乞討,有網(wǎng)民跟帖稱,這些人不顧廉恥,丟了國家的臉,損害了民族尊嚴,筆者并不茍同。 據(jù)當?shù)卣{(diào)查,這些老人之所以出國乞討,主要在因為遇到了生存養(yǎng)老窘境困境,出國乞討也是不得以而為之。他們大都以打工、旅游之名出國,然后設法滯留國外,再行乞討。乞討收入較之于在農(nóng)村收入大增,每個月一般要有一萬多元收入。受得一時苦,享得多時福,無關國家面子,只關自己肚子。 活著是硬道理,那些生活確有困難者“眼睛向外”,開辟國外乞討新天地,也算是一種觀念上的“革命”。如果他們在國內(nèi)生活穩(wěn)定,家庭和睦,兒女孝順,又何必冒著風險,背井離鄉(xiāng),到國外去過著沒有尊嚴、沒有安全的乞討生活?當然,如果把出國乞討當作一個生財之道并不可取。對偽造證件,騙取出國護照,專職乞討者甚至碰瓷,損害國家形象人員,有關部門必須依法管理,堅決打擊。 由老人組團出國乞討,也對國內(nèi)的養(yǎng)老保障建設提出了新要求。“老有所養(yǎng)”,是社會幸福和諧的一個目標。現(xiàn)在,只有80歲以上老人才能享受政府補貼,而很多70歲以上老人已經(jīng)失去了勞動能力,他們的社會保障處于“青黃不接”階段,直接影響到他們的生活質(zhì)量和生存狀態(tài)。有關部門應該完善補貼細則,彌補制度缺陷,逐步對70歲以上的老人發(fā)放補貼。同時,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老人,給予力所能及的幫扶。與此同時,旅游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也應當對出入境人員的審核和管理,對違反出入境管理規(guī)定,組織老人出國并抽頭獲利者,公安部門應該按照國家法律給予嚴厲打擊和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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