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沒有義務繳納“慈善稅”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慈善立法勢在必行。他提出,“每個人的工資,必須要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就像現在納稅一樣。”他的說法,遭到了公眾包括慈善界人士的反對。對此您怎么看? 正方 人人都應該獻出一點愛,沒問題 支持“慈善稅”,而且最好是階梯式慈善稅。在操作上,應該不是每月從工資里面扣稅,而是要人們在消費時納稅,特別是讓那些買奢侈品的富人等額繳納慈善稅,你有錢買黃金洗臉盆,你就必須同時為窮人捐上十口做飯鍋,這樣調節社會財富非常合理,而且超級公平。王曉帆帆_n9c 每人都從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一點來做慈善,這個可以有,這樣才能如歌中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有付出才有底氣去監督慈善款的去處,保障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雨霽清晨 慈善事業是公益性、全民性事業,每個人都有受助的可能和權利,所以我認為每個人也都有參與慈善事業的義務和責任,它其實是社會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慈善立法是對慈善事業的有效保障,應該支持。雨中青蓮 慈善捐款可以合并在個稅中操作實施,高工資應該多回報社會,一般工薪階層也有義務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為慈善事業盡一份力量。目前,我國慈善事業面臨信任危機,拯救慈善事業需要全社會的支持。天--韻 反方 “被慈善”有違慈善初衷,不可取 慈者,愛也,拆開為“茲心”,指的是拳拳一片心。慈善傳遞、激發、散播的應是愛,而周會長這個提議無疑是讓民眾和慈善成為對立面,讓兩者都很受傷。自古未聞愛有稅,如今跪求善無捐。這類的建議可以休矣。許大明白 慈善的立法應是規范善款的使用和調劑,而不是硬性攤派、指令籌募。慈善重在有一顆善心,這不是靠強制就能達到的。諸如每年的“慈心一日捐”、“愛心一日捐”等,不僅沒提高每個人的慈心、愛心,反而增加了人的怨心。所以加強善心的教育,弘揚公德意識才是最重要的。班彥嶺 先不說慈善的原則是自愿,不能強制進行,單就公民的工資是勞動所得、合法收入,就不能一扣了之。而且個人的收入水平不同,假如你扣掉的“慈善工資”恰恰是人家治病的救命錢,豈不違背了慈善的初衷?如此一廂情愿的“被慈善”,恐怕很難為公眾所接受。何宇昂 強迫人們搞慈善,并不可取。每個人的具體情況都不一樣,所以,慈善必須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這個原則不能改。我們所能做到的,只能是號召有能力的人們,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勇于擔當,扶貧濟困。石家莊紀立剛 和稀泥 慈善是社會的責任,是公民的義務,但這種責任和義務并非強制性綁架。從工資中拿出一部分做慈善也未嘗不可,但與納稅不可相提并論,要在自愿前提下因勢利導,并且要確保善款“在陽光下運行”。否則,既傷害了善心,也會讓本已脆弱的慈善事業雪上加霜。皇城根下的夢想 內容主持王丹雪 |
關鍵詞:慈善,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