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志方: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協商民主格局
3月4日,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的委員們分組討論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下午,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主席付志方在參加中共組討論時提出,人民政協應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協商民主格局,充分發揮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付志方委員認為,賈慶林同志所作的報告,充分體現了中共十八大精神,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政策性、指導性,是一個很好的報告。報告中一個重要方面是關于人民政協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思想、觀點、政策、舉措,指出了要豐富協商形式,完善協商制度,拓寬社會各界有序政治參與的渠道和平臺。協商民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一個有意義的大課題,需要全國政協和各地方政協組織在實踐中探索。 付志方委員提出,人民政協發展協商民主,就要按照建設政協履行職能制度體系的要求,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全方位構建政協的協商格局,全面促進人民民主的實現。建議新一屆全國政協探索構建更加系統完備的協商格局,有廣泛意義上的協商,有分層意義上的協商,這樣民主才有活力,才有助于形成共識、凝聚力量。要按照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化的要求,針對每一種協商形式,確定各個程序和環節的責任部門、工作職責和時限要求,進行規范化的設計,加強協商格局的規范化建設。要按照發揮政協職能和功能作用的雙重要求,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讓各方面取得共識,尊重和保障參加政協的單位、個人參與協商的基本權利,提高協商格局的效能化水平。按照改革創新的要求,繼續推進會議協商,積極開展書面協商,經常進行懇談協商,參與督查協商,發展現代網絡協商,實現政協協商格局建設的開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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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