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民生建言”有聲更要有力
全國“兩會”堪稱中國民主政治的風向標。議案和提案,則分別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依法履責的體現,更是民主監督不可或缺的環節。“為政貴在行,以實則治,以文則不治”,議案提案能否真正發揮民主監督作用,不光看議題的尖銳、文字的犀利、建議的可行,關鍵還在于“落實”二字。 據統計,十一屆政協期間,提出提案28930件,已辦復26583件,許多意見和建議已被吸納并落實到國家相關決策、發展規劃或部門工作中。比如,去年政協委員孫繼業提案建議,“停止新建一級公路收費站,收費期限屆滿的一律不準延期,逐步取消所有公路收費”,很快得到反饋———去年6月,五部委出臺規定,清理整頓不合理公路收費。 但是,還有一些議案提案難以落到實處,一些建言獻策也受到冷遇,同“件件有著落,案案有答復”的目標比,尚存一定差距。全國政協委員葛劍雄曾就“考研泄題”提出質疑,但一年后相關部門的處理、問責及披露信息情況,仍難令人滿意。更有個別議案提案所涉及的問題長期無法得以解決:“公車改革”連提8年,而陽光財政、破除壟斷、個稅起征點等也已連提5年…… 一方面,議案提案大多直接關乎黎民疾苦,長期“議而不為”勢必影響民生改善。另一方面,代表委員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能否疏浚,能否順暢進入決策層視野,能否“一竿子插到底”來解決,關乎民主監督的力度、憲法法律的尊嚴。試想,對于那些推諉扯皮的執行部門來說,倘若“對上負責”都如此敷衍,“對下負責”的民生治理又有幾許值得期待? “空談誤國,實干興邦”,任何民主形式本身都不是目的,最終還得一步一個腳印增進共識、化解矛盾。因此,增強人大代表依法履職能力,增強民主協商實效性,一個重要的標準就要看議案提案的反饋與執行情況。 表面來看,一些議案提案反復提出、懸而不決,有執行能力等客觀因素的制約,但更深層次上,則是部門利益的固化,阻礙了民主監督機制的運轉。對此,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強調,根治痼疾必須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加快改革步伐。 提及改革,又不僅在于新制度的設立與完善,還應關注現有制度不折不扣落實。史學家錢穆檢討歷代政治得失時說,中國政治制度演繹的傳統是,一個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個制度來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繁密化,往往造成前后矛盾。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如何從有法可依走向有法必依?彌補了制度的空白,又該怎樣防范制度的空轉?這其中,強化制度執行力乃是跳出“錢穆陷阱”的破題之筆。 所謂“天下大事必作于細”,每一細微機制上的斑駁瑕疵,都可能誘發社會生態的惡化,每一貫徹執行中的錙銖必較,都會讓民心更凝聚、夢想更接近。 我們期盼代表委員民生為念、廣開言路,更期盼各項議案提案擲地有聲、踏石留印,在民主與民生的交相輝映中,在建言獻策與真抓實干的同頻共振中,共同贏得新的榮光。(特約評論員周人杰) |
關鍵詞:全國兩會,民主政治,民生建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