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機動車限行成強制污染減排措施 加強公交運力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辦法(暫行)》要求,省、設區市、縣(市、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共同做好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其中加強公交運力保障,對機動車實施區域限行或尾號限行成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辦法》將我省空氣重污染分為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三級,201≤AQI≤300時為重度污染,300<AQI<500時為嚴重污染,AQI達到500時為極重污染。 根據《辦法》,縣級以上政府應成立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領導機構。應對空氣污染要綜合采取重污染企業搬遷、城市氣化工程、車用燃油低硫化、機動車尾氣凈化等措施;加強針對性科學研究,加快新技術、新成果的轉化和應用,利用先進技術提高空氣污染防治水平。空氣重污染應急所需經費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信息傳播單位,應及時準確向社會播發或刊登當地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學校、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點)等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應做好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接收與傳播。 《辦法》提出,各地應分級明確相應的污染應急措施。其中健康防護措施包括提醒公眾特別是易感人群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或停止室外活動,戶外作業人員減少或停止戶外作業;減少或暫停戶外大型活動;加強醫療衛生應急工作;其他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包括減少能源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機動車原地怠速運行;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排放等。 《辦法》同時制定了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要求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加大執法檢查頻次,確保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重點排污單位減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加強施工揚塵管理,減少或停止揚塵污染;延長道路保潔時間,增加灑水壓塵作業頻次,提高機械化清掃率;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停駛部分公務用車;加強公交運力保障,對機動車實施區域限行或尾號限行;氣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等。 據介紹,由于我省各地的產業結構、工業布局以及首要污染物不盡相同,各地還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適當的應對措施,因此《辦法》沒有對不同污染預警級別應采取的措施做硬性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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