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拆除“親屬獲利”的近水樓臺
漫畫/陶小莫 日前,中國社科院發(fā)布2013年《法治藍皮書》,其中一份報告稱,51.2%的公職人員和53.3%的公眾認為,應責成公職人員親屬退出盈利性活動。 公職人員家屬搭職權的“順風車”經商辦企業(yè),長期以來飽受詬病:當公權庇護成“近水樓臺”,成為獲取資源的籌碼,這勢必會打破平等的市場競爭格局,損害資源配置的公平。因此,“利益規(guī)避”,規(guī)避自身、親屬經商獲利,也就成了對公職人員的要求。 遺憾的是,在現實中,某些官員親屬從事營利性活動,并不罕見。遏制親屬違規(guī)經營的亂象,勢必會遭遇多重阻力。 基于此,規(guī)避“親屬違規(guī)獲利”,需要更強效的制衡。可目前對公職人員及其家屬行為的約束,過度依賴于黨紀與政策性文件,系統(tǒng)性差,震懾力有限。 對公職人員家屬而言,必要的權利讓渡,是保證公眾知情權的需要,若他們違規(guī)經營,應對公職人員實行連帶責任追究。規(guī)避“親屬違規(guī)獲利”,須彌合法治缺角,這有賴于法治補全:對親屬的范疇界定、對違規(guī)經營的責任追究等,都應提上立法議程。-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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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親屬獲利,公職人員,親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