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報廢出新規連續三次不驗車強制報廢
2月26日,記者從邢臺市交警車管部門獲悉,經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發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屆時將對已注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強制報廢。交警車管部門提醒市民盡快辦理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業務(即“年審”)。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新標準實施后,對車主們來說到底會有什么切實的變化?邢臺市車管部門負責人表示,新政取消了對私家車的限制使用年限。盡管新政策取消了對私家車的強制報廢年限,但也并不表示私家車可以無限期使用。最主要變化是新增了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將強制報廢。 據介紹,連續3次未檢驗并非是連續3年不檢驗,非營運的小型汽車新車前6年是2年一檢驗,6至15年是1年一檢驗,15年后就是半年一檢驗了。 據悉,現在還有不少車輛在系統里超過三年沒有參加年檢,這些車主必須在今年5月1日前去檢驗機構進行車檢,否則就會強制報廢。此外,逾期未年檢,車主還將面臨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同時,《規定》還明確了各類機動車的“退休”年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等。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等無使用年限限制。但根據《規定》,國家會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其中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的行駛“上限”為60萬千米。(通訊員 徐仁平 記者 張會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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