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一死刑犯欲身后捐獻全部器官 為社會提供幫助
2月22日,邯鄲市第二看守所一名死刑犯李某某鄭重寫下了捐獻申請書,希望能在自己死后,無償捐獻全部器官和遺體。 李某某1972年5月出生,河北邢臺人,因涉嫌綁架殺人罪于2008年9月被羈押于邯鄲市第二看守所。他剛?cè)胨鶗r,情緒非常低落,對抗心理很強。看守所管教人員通過一系列工作幫助他重拾信心,努力改造。2009年夏天,李某某因急性腸胃炎住到醫(yī)院,情緒更加低落,不僅不想治療,還想一死了之。看守所的領(lǐng)導給他買來換洗的衣物和營養(yǎng)品,還安排專職人員陪護照顧,兩行熱淚涌出了李某某的雙眼……病好回到看守所后,李某某如同變了一個人,不但帶頭遵守監(jiān)室紀律,主動參加生產(chǎn)勞動,還主動向管教民警坦白了自己于2007年在邢臺寧晉伙同他人入室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與經(jīng)過,協(xié)助公安機關(guān)將另一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今年1月份,法院核準李某某的死刑后,他第一時間決定將自己有用的器官無償捐獻給需要的人,把自己的遺體也捐獻出來供醫(yī)學研究。他說,自知罪孽深重,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對不起受害人,對不起家人,也對不起社會,希望能在自己死后,為社會和需要的人提供一點兒幫助。 2月22日上午,李某某鄭重寫下了《自愿捐獻器官和遺體申請書》,并由管教員轉(zhuǎn)交給了所領(lǐng)導。目前,看守所正在與相關(guān)單位協(xié)調(diào)盡快辦理好此事。(記者楊偉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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