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石市主城區禁放煙花爆竹 發現放開門炮可報警
昨天(24日)是元宵節,也是市政府規定可以放炮的最后一天,隆隆炮聲造成市區空氣污染較重。今天是農歷正月十六,是很多商家年后開業的日子,記者提醒大家,嚴格遵守市政府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不要再放“開門炮”了。 根據《石家莊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限放工作具體安排》,2013年春節期間在主城區(包括高新區、正定新區)及三環外3公里區域內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燃放時間為2013年2月9日(農歷除夕)早7時至次日凌晨1時,2月10日(農歷正月初一)早5時至晚10時,2月24日(農歷正月十五)早7時至晚10時。也就是說,春節期間,昨晚10時是禁止放炮的時間截止點,之后就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了。通知還特別強調,任何單位、商場、店面均不允許違規燃放“開門炮”。 今天是農歷正月十六,省會主城區已全面進入煙花爆竹限放期。記者提醒大家,尚未放完的煙花爆竹,建議就近上交公安機關,以免發生危險。今天是春節過后商家開張的集中日子,很多商家都有開張首日放“開門炮”的習慣,但是今天已經進入限放期,希望廣大商家嚴格遵守市政府的限放規定,不以任何理由燃放“開門炮”。廣大市民如發現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可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給予治安處罰。(記者孫會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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