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搶不對 “撞死活該論”不仁
19日,滬陜高速上發生了車禍,事故貨車上裝載的洗發水等洗化用品散落,遭到附近村民哄搶。一名村民搶貨物時,被后來的車撞死。不少網友稱“撞死活該”,微博認證為路政員的@陳小威Bora還對此稱贊“有見地”。 這次哄搶風波,更像是“連環悲劇”:車禍已是不幸;村民哄搶貨物,褪下了道德底褲;而村民因哄搶被撞死,又添了悲愴色彩……如果說,這已震痛人心,那某些網友的“撞死活該論”,更加重了悲催的況味。 毫無疑問,動輒哄搶是種陋習,是公序缺失的鏡像。哄搶確實值得譴責,村民因之遭遇橫禍,卻令人痛心。盡管這場劫難,是因不道德的哄搶而起,可以生命代償道德缺憾,未免太沉重。或許哄搶很討人嫌,聚眾哄搶還可能涉嫌犯罪,但把“哄搶之惡”作為“撞死活該”的理由,實在是太過殘酷。從哄搶到被撞,從僥幸到不幸,遇難村民的結局不能簡單用“因果論”描述。 不錯,我們是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譴責哄搶行徑,但快意恩仇式地稱“撞死活該”,卻有失對生命的起碼尊重。 哄搶亂象,常跟“道德滑坡”聯系在一塊,成了不少圍觀者道德感慨的由頭。然而,如果解剖它的根由,或能發現,若無足夠的人心自警與法治氛圍,我們未必就離“哄搶者”很遠。若對哄搶的“零容忍”只止于道德譴責,在懲責上卻出現法治真空,那跟風式哄搶的概率依然會增加。 哄搶不對,可“撞死活該論”又何嘗不是道德上的麻醉?敬畏生命與因循道德,都是善的水滴,都應流入人性的長河。-佘宗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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