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廳:住房公積金不得跨賬戶資金調度
日前,省住建廳下發《關于加強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出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分支機構和業務經辦網點(以下統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開設的賬戶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貸款等業務,不得進行跨賬戶資金調度、購買國債、轉存定期等。 通知指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商業銀行所屬一級支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開設銀行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各銀行賬戶的管理和資金的具體運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開設的賬戶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貸款等業務,不得進行跨賬戶資金調度、購買國債、轉存定期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建立資金流動預警等機制,防范資金運行風險。(記者馮月靜) |
關鍵詞:公積金,跨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