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五糧液價格壟斷該罰嗎
據經濟之聲19日報道,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但發改委稱,具體措施在制定中,尚未將消息登在官方網站上,不清楚該消息從何種渠道流出,發改委新聞中心的工作人員正與內部多部門溝通核實。 盡管發改委尚未確認開出罰單這條消息,但從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率先報道,新華網等媒體紛紛轉載來看,消息似乎不是空穴來風。 這兩家白酒巨頭之所以被重罰,是因為茅臺集團去年12月強硬發出“限價令”,五糧液也發出了禁止經銷商降價的通知。筆者注意到,對于這一罰單,出現了兩種反對聲音,一是茅臺集團辦公室主任回應稱,從企業發展角度看,企業犯了錯應允許改正。發改委介入調查后,茅臺集團已取消了此前公司實施多年的“限價令”,知錯就改不應再受重罰。二是商務部學者梅新育認為,茅臺五糧液不涉及國計民生,本就屬于奢侈品,實施一些定價策略理所當然。 筆者認為,企業違法了,改正歸改正,處罰歸處罰,改正顯然不能代替處罰。第二種說法也有問題,無論是民生產品還是奢侈品,都應一視同仁,如果有選擇地處罰,豈不陷法律于不公? 不可否認,經塑化劑風波、禁止公款消費后,白酒行業尤其是高檔白酒受到重創,這次再被重罰,本土白酒領軍企業的壓力更大。但也要看到,中國高檔白酒行業多年來的畸形發展該矯正了。-馮海寧(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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