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以人查房”緣何遭炮轟
近段時間,一些地方加緊出臺了房屋信息查詢規范,這些規范對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專門約束,這在此前已出臺的規范中并不多見。這表明,房屋信息查詢管制趨于嚴格,而這種控制則被賦予更多的意味,屢受輿論炮轟。(2月19日河北青年報06版) 聯系到此前密集曝光的“房叔”、“房嬸”等案例,這則新聞傳遞出的輿論觀感,正如《人民日報》官方微博所言:出于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新規確有其合理之處。然而,官員房產也具有公共屬性,公眾具有一定程度知情權;更何況“房多多”事件頻發,速出新規難免有心虛的嫌疑。 的確,基于對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以人查房”在很多國家都有嚴格限定。但在國外查詢房屋信息,它所指向的,乃是房產本身的信息,包含交易歷史、納稅信息等,而非房產主人的資料。而在我國,“以人查房”固然存在侵犯個人隱私的風險,但近期依托房產信息的公眾監督表明,于官員財產公示至今未有實質突破的今天,“以人查房”在某種程度上打開了公眾和輿論監督的一扇窗戶,查詢房屋成了獲取官員財產信息的一種手段。 強調房屋查詢在當下的反腐作用,并非是要拿個人隱私遭受侵犯的代價去換取輿論監督渠道的暢通,而是在“房叔”“房嫂”頻現后,一些地方對于嚴控“以人查房”表現出的雷厲風行,公眾從中讀出的恐怕更多是堵住監督通道的意味。 所以,約束“以人查房”之所以會遭遇水土不服,首先即源于公共政策制定者對于現實把握的偏離;其次,一些監督部門在反腐工作上的態度反差也難逃干系。如昨日有媒體報道,在被曝光的“房嫂”“房叔”的處理上,各地的問責態度上表現不一,有的案件已進司法程序,有的至今沒有消息。再比如,按照國務院和住建部的要求,全國40個重點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應于去年6月30日前實現聯網,但至今住建部仍未公開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情況。多方對比下,一紙嚴控“以人查房”,能夠帶給公眾的臆想顯而易見。 公共政策的生命力首先在于其實施的效力和正義性。如果其一經公布就遭遇普遍質疑,政策的生命力究竟如何,恐怕難以樂觀。嚴控“以人查房”,雖是從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出發,但對于民眾的反腐期待和信心所可能帶來的消極影響,不可不察。 緊密聯系現實,約束“以人查房”要實現保護公民隱私的初衷又不妨礙公眾監督和堵塞反腐渠道,其最佳辦法只能是與官員財產公示一同進行。換句話說,嚴控“以人查房”的正義性要得到完整體現的一個前提當是,“以人查房”的反腐功能被其他監督通道取代。-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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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以人查房,房屋信息查詢,炮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