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權利尊嚴 帶薪休假才能落地
據國家旅游局網站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綱要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城鄉居民旅游休閑消費水平大幅增長。 如今,隨著權利意識增強,生活水平提高,國民有了更強烈的休閑訴求。國民旅游休閑質量關乎現代國民的生活品質,也關系著現代國家的長遠發展。于此角度而言,制定國民旅游休閑綱要,不無現實意義。《綱要》明確強調保障國民旅游休閑時間,“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完善針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并給出具體的時間表———到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 2008年1月1日,我國就開始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只要職工連續工作一年就應該享受帶薪休假,而事實上,帶薪休假僅落實了三四成。換言之,多數人享受不到帶薪休假。去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特別強調,要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而從現實反饋看,推行帶薪休假頗有難度。 沒有年假,或者有假卻不能休、不敢休,這是一個群體的集體悲傷。于是,網絡上繼“被就業”、“被增長”之后,又出現了新的說法———“被全勤”。一項調查顯示,三分之一的網友表示自己沒有年假。沒年假,或者有年假而不得休,自然也就無法休閑,旅游只能是奢侈的想象。被全勤的背后,實際上折射出勞動者權利被狙擊的無奈現狀。在強悍而傲慢的資方面前,勞動者沒有對等的博弈能力———是飯碗重要還是休假重要?如果強行休假而失去了飯碗,豈不因小失大? 每個勞動者都有權利享受帶薪休假。但是,落實帶薪休假,光靠口頭呼吁遠遠不夠。有句名言說得好,“一切權利的前提就在于時刻準備著去主張權利”。職工應該主動主張權利,勞動監察部門應該加強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對侵蝕職工休假權的企業應該依法懲處;工會應該扮演好職工代言人的角色,督促企業尊重法律。只有法律發威了,帶薪休假才不會成為一紙空文或遙不可及的權利畫餅。(秦淮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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