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走上販毒路
2月18日,石家莊市一位吸毒人員經新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處罰金2000元。 石家莊市的張旭(化名)今年43歲,初中文化,2011年至2012年間曾因吸毒被公安機關強制戒毒3次、行政拘留4次,在2012年2月還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在多年的吸毒經歷中,張旭花光了幾乎所有的家產和積蓄。 2012年6月,張旭家中的毒品吸完,忍受不了毒癮的他趕忙聯系了山西省陽泉市的一名綽號叫二小的男子(目前在逃),準備從二小手中購買冰毒和麻古(均為毒品)。張旭從石家莊市乘坐大巴車,來到山西陽泉市指定地點找到了二小,并花10000元購買了冰毒20余克和3粒麻古,后又坐車返回了石家莊市。 次日,公安機關在張旭的家中將其抓獲,當場查獲裝有冰毒的6個小塑料袋(共計20余克)和一個裝有3粒紅色麻古的小塑料袋以及吸毒工具、電子秤等吸毒、販毒的工具。經審訊,張旭供認自己因長期吸毒,身無分文,所以借款購買毒品,想通過販賣多掙點錢。 目前,該案經由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向新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2月18日,新華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旭因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2000元。(通訊員 李碩 記者 蔡艷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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