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招幫省會“治堵” 應限制家庭購買第二輛汽車
近年來,省會城市道路交通建設日新月異、成績斐然。然而,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日趨嚴重。在省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部分省政協委員出招幫省會“治堵”。 非機動車管理“嚴”字當頭 郭玉紅委員認為,目前,省會機動車管理已日趨完善,而非機動車管理則相對滯后,如何規范非機動車行駛,進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要進一步加強交通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在社區與道路口醒目處設置各種交通法規宣傳標語、標牌,使用路口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交規條款,在市區鬧市路口可使用語音提示等提醒非機動車與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應進一步探索科學合理的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郭玉紅委員建議,比如針對電動車,可探索采用摩托車的有關管理辦法,制定符合電動車特點的管理辦法和制度,明確有效的處罰手段,促使其規范和守法。對自行車違規行駛的管理,可采取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方式,對違規者可要求其停車協管交通,達到一定時長。對嚴重違規者,可進行處罰,罰款用作交通安全宣傳基金,或其他文明交通類別的基金。” 一旦非機動車出現違章行為,郭玉紅委員建議,應參照新加坡城市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除教育外,交通整治必須體現強有力的綜合制約手段,做到“嚴”字當頭。在處罰的同時,對違章者開具和下達違章告知單,并告知當事人,多次違規后,將會影響個人的誠信記錄,并向其工作單位進行通報。 有計劃地控制市民購買機動車 “公共交通是展示一個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和平臺,在滿足人們日常出行的同時,也體現了城市文明進程。”鄭軍英委員說,然而,近年來,市區二環路以內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加。根據相關數據,2001年以前,市區機動車年增長量尚不足2000輛,此后呈逐年遞增的態勢。今后三年內,省會市區機動車保有量將突破百萬,市區機動車出行量趨于飽和。 究竟什么原因造成了省會堵車?鄭軍英委員認為,首先是沒有計劃性地控制省會車輛的保有量。其次,部分公交車站設置和主干道路行人交通設施有待完善。對此鄭軍英建議,主干道交通路口(如中山路建設大街路口,裕華路方北小區門口)應設立行人過街天橋或過街地道,實現行人和機動車分道。同時,相關政府部門盡快制定省會新車登記控制計劃,實現車輛增長與城市道路建設的相互匹配,比如采取對于購買第二輛車的家庭進行相應限制等合理措施。 增加一線交警和“電子警察” 孫祥順委員認為,個別駕駛員不遵守交規,不按指示燈、指示牌行車,存在插隊搶道、隨意改道、任意掉頭、隨便停車甚至越線占道逆行等違章行為,人為地造成了擁堵。他建議,加大對違法停車、違法占道、違禁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等易造成交通堵塞的各種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加強交通管理隊伍建設。”孫祥順委員說,目前,市區交警編制仍是按區劃調整前的標準,已經嚴重不適應市區面積不斷擴大、車輛大幅增加的現狀。應盡快增加交警編制,提高一線交警比例,增加執勤時間。同時,要充分發揮協警的作用,逐步提高其工作待遇,并下放一定的管理權力,提升管理水平。而且要賦予行政執法局進行路面靜態交通的管理權力,加大對占道市場、占道攤點的綜合整治,真正還路于民,確保道路暢通。 孫祥順委員建議,應配齊各類交通標志、標線、隔離欄、信號燈等道路管理設施,進一步加大電子警察設備的投入,積極發揮其作用,解決有些路段有標志無電子警察的問題,切實遏制違章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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