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 盧龍建筑工程驗收須無欠資
盧龍縣解決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施工過程中,要求施工單位每兩個月到建設、人社部門報送一次工程款撥付及工資支付情況清單;對經核實資金不足,不能按期撥付工程款和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項目,建設部門可責令其停工,防止欠薪事件擴大。同時,明確了26個部門工作職責,齊參與、共控制、嚴把關,千方百計減少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發生。 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和發包單位分別向人社部門出具不拖欠工資、不拖欠工程款證明材料,經審核確認無拖欠工資投訴案件后,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情況核實單》上簽字蓋章;建設部門據以進行工程竣工驗收,房屋管理部門予以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同時,在退還工資保障金環節,建設部門根據人社部門核實蓋章的《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情況核實單》予以退還工資保障金,切實為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安裝了“保險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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