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消費者傷不起:反對浪費反被“最低消費”消費
法規沒說法,難對“霸王條款”說不 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甚至找不到明確的主管部門。在反對鋪張浪費的大潮中,社會各界對取消餐飲“最低消費”的呼聲雖高,但消費者的維權之路卻依然充滿坎坷。
傷不起的消費者:“反對浪費”反被“最低消費”消費 “當‘反對浪費’遭遇餐飲‘最低消費’,‘反對浪費’反被‘最低消費’消費,傷不起啊。”這兩天,省會網友“期待陽光”在網上曬出自己抵制“最低消費”的失敗遭遇,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 1月31日晚上,因要宴請生意上的幾位伙伴,“期待陽光”在省會槐安路附近一家飯店預定了一個包間。可就在大家翻開菜單準備點菜時,一個“意外狀況”出現了———服務員這時才提示說,包間有“最低消費”,每位600元。“不是說現在不讓收‘最低消費’、‘包間費’了么,怎么你們這兒還收啊?”已經從新聞中得知商務部要求清理規范餐飲行業的“最低消費”、“包間費”,“期待陽光”立刻提出了質疑。可服務員告訴他,他們沒有接到有關部門明文禁止的通知。“期待陽光”礙于面子沒有多說。“就因為飯店的‘最低消費’,一頓飯比原計劃多花了不少錢不說,還剩了半桌子菜。”對此,“期待陽光”怎么也想不通,第二天就撥打“12315”進行了投訴。“沒聽說不許收啊?”接待人員在電話中告訴他,對飯店的“最低消費”,工商部門沒有明確規定進行禁止,并建議他去找消協。隨后,“期待陽光”致電石家莊市消協,工作人員卻告知,飯店通過服務員已經進行了提醒,并沒有損害他作為消費者享有的選擇權、知情權等權利。至于“最低消費”本身應不應該禁止、怎么治理,請咨詢有關主管部門。“本想要個說法,不成想一圈電話打下來,連個明確的主管部門都找不到。”“期待陽光”無奈地說。 難走通的維權路:缺少具體規定成維權“攔路虎” 日前,商務部和國家旅游局聯合出臺關于在餐飲行業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指導意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也強調,要清理規范“最低消費”、“包間費”等相關收費。然而,筆者近日以消費者的名義致電工商、商務、消協等部門后發現,在反對鋪張浪費的大潮中,社會各界對取消餐飲“最低消費”的呼聲雖高,但消費者的維權之路卻依然充滿坎坷。 石家莊“12315”工作人員告訴筆者,工商部門目前沒有針對“最低消費”的明確規定,對商務部和國家旅游局出臺的“指導意見”也不清楚,建議筆者去找石家莊市商務局進行投訴。 2月4日下午,筆者撥打石家莊市商務局“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稱,商務部、國家旅游局的指導意見中,沒有關于“取消‘最低消費’、‘包間費’等相關收費”的明確條文,目前對實行“最低消費”的飯店沒有處罰依據。“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對‘最低消費’問題進行認定。”石家莊市消協工作人員告訴筆者,目前針對“最低消費”產生的消費糾紛,消協進行調解和處理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消費者選擇權、知情權等規定。但是一般飯店都會對“最低消費”條款進行事前提示,很難被認定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享有的選擇權、知情權等權利。 亟待補齊的法規“短板”:為抵制“霸王條款”裝上法律“牙齒” “飯店設置‘最低消費’,消費者可自愿選擇吃或不吃。”有一種看法認為,設置“最低消費”是企業基于自身經營成本需要做出的市場化行為,如果消費者無法接受這種消費門檻限制,可以“用自己的腳做出選擇”,這也有利于“通過市場將有這種行為的商家進行淘汰”。 然而,當消費者以“個人之力”面對以“行業慣例”形式出現的“霸王條款”時,“用腳做選擇”的努力常常舉步維艱。不僅要花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去年9月,唐山網友“MQ娃娃MQ”為了定8桌婚宴,和家人跑遍了全市10多家酒店,不是被告知達不到“消費下限”,就是達不到“桌數下限”。一開始“MQ娃娃MQ”還跟商家理論,但最終卻不得不無奈地屈服,選擇了一家“沒有桌數限制,但有最低消費20000元”的飯店。“一家人,敗給了一個行業。”“MQ娃娃MQ”的說法,讓很多辦過婚宴的網友深有同感。“飯店單方面對消費者的消費‘下限’做出規定,即便以聲明、店堂告示等形式來減免自身責任,也不能規避飯店涉嫌強制消費的責任。”河北天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曼伊認為。 省會多位法律人士認為,抵制為“剩宴”歪風推波助瀾的“最低消費”,亟待有關部門出臺明確可操作的具體規定,為消費者抵制“霸王條款”裝上法律“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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