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格化管理:廉政風險防控的路徑選擇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反腐倡廉建設呈現出新的階段性特征,廉政風險防控面臨許多新問題,主要是職能部門的廉政風險科學防控水平往往滯后于快速變化的發展環境、廉政風險防控成效與人民群眾的高期望值存在差距、廉政風險防控制度供給不足與相關領域有效制度需求的矛盾等。當前,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的要求,需要構建廉政風險防控的網格化管理理論體系、制度體系和實踐機制。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理論創新,構建廉政風險網格化管理理論體系。從理論維度看,反腐倡廉網格化管理理論體現著黨對反腐倡廉的階段性特征、演變趨勢、基本規律的認識水平。要加強反腐倡廉基本理念、基本模式、基本觀點等的整體性研究,特別是從現代管理理念層面,創新反腐倡廉理論,構建廉政風險網格化管理理論體系,即基于網格化管理理念,提出一系列反腐倡廉網格化管理的基本觀點,圍繞廉政風險防控網格化管理主題而構建相應的理論框架。具體而言,需要深入開展反腐倡廉網格化管理可行性研究;開展反腐倡廉網格化管理與黨的先進性建設的契合性等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開展反腐倡廉網格化管理的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的研究,如該理論體系的核心、基本要求、基本方法等。同時,把微觀研究提升到宏觀理論層面,揭示新階段反腐倡廉網格化管理的內在規律;把宏觀研究細化為廉政風險網格化管理機制體制,融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提高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科學性。 注重基層經驗創新和制度頂層設計的互動,構建廉政風險網格化管理制度體系。廉政風險防控是一種制度設計和制度供給,需要解決制度供求的矛盾。從制度維度看,廉政風險防控網格化管理制度體系就是不同層次的反腐倡廉網格化管理制度,圍繞核心制度而構成的內容規范、運轉協調,富有系統性和配套性的制度網絡。其實質是科學界定權力邊界,規范公共權力運行。應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網格化管理體制機制為依托,結合區域、行業特點展開廉政風險防控網格化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突出制度建設的整體性、創新性、系統性。具體來說,從政治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重構的高度,建立科學分解和配置權力制度;建立相關機構之間信息共享、聯網查詢、線索移送、案件協查、共同預防、監督配合的網格化管理系統等。依托網格化管理制度體系,全面覆蓋各級各類網格,實現對人、財、權的全程監管,提高廉政風險網格化管理制度的實效性。 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構建廉政風險網格化防控機制。廉政風險網格化防控機制是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統籌反腐倡廉實踐活動而形成的與網格化社會管理機制相匹配的基本方式、基本途徑的綜合。從實踐維度看,廉政風險防控的基本方向是借鑒計算機網格化管理模式,以信息技術作為支撐,將廉政風險防控對象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若干網格,構建現代信息技術和各網格單元要素間的協調、信息交流和資源整合機制。該機制的核心是適應城市(社區)網格化管理的走向,將廉政風險防控網格化管理的理論、制度、體制等融合起來,找到整合各種資源的結合點,生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范式,將各級領導干部、工作人員納入相應的廉政風險防控的網格中,使各領域、各層次的廉政風險防控實現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覆蓋。為此,首先要加快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鏟除滋生腐敗的體制機制因素。其次要建立廉政風險防控網格化管理的長效機制。在相應的網格中查找廉政風險節點,并界定風險級別,尋找科學分解和配置權力的有效辦法,創造性地構建廉政風險網格化管理體制機制。如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建設、監管、使用的分離機制;公共資源交易的主管、辦理、評審、監督的分離機制;政府采購的機構、職能、財務、人員的分離機制等。同時要健全網格化監督機制,強化外部監督,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 |
關鍵詞:廉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