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一乘客提煙花爆竹上公交車 被車長“勸退”
6日上午,一名乘客攜帶一箱煙花爆竹登上138路公交車,因不符合規定,被車長勸下公交車。公交公司工作人員提醒,為了乘客的安全,提醒市民不要攜帶易燃易爆易碎品上車。6日9時30分許,公交138路車長王師傅駕車行駛到北郡小區站位,一位拎著紙箱的年輕男乘客走進車廂。箱子體積挺大,有男乘客膝蓋那么高,出于安全需要,王師傅詢問男青年箱內是何物品,但乘客并不回答,將1元錢投入投幣箱后便徑直往車廂后走。 按照工作要求,王師傅要求查驗箱內所裝物品,男乘客不情愿地打開箱子,幾件衣服下面竟然裝有許多煙花爆竹。“按照規定,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帶上公交車。”王師傅耐心向男乘客解釋,希望他能配合,以方便其他乘客。 “有什么大不了的?出了事我負責!”男乘客沒有聽從王師傅的勸阻,并以已經投幣為由,拒不下車。出于對整車乘客的安全考慮,王師傅從自己口袋中掏出1元錢還給男子,看因自己的行為耽誤了發車,男子匆匆下了車。 “前段時間,公交總公司下發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春運安全檢查制度,杜絕易燃易爆易碎品‘三品’上車。”公交18路車隊的政工員王娜說,如今,公交司機都在嚴格執行這一規定。 王娜說:“希望市民出于安全考慮,不要將‘三品’帶上公交車,我在這里先謝謝您了。”記者孔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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