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連續被舉報兩次以上食品安全將掛牌督辦
石家莊全市試行食品安全工作暗訪督導等五項制度 日前,經石家莊市政府食安委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試行食品安全工作掛牌督辦、風險預警、暗訪督導、信息通報、工作日報告五項工作制度。 市政府食安委發出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試行掛牌督辦等五項工作制度的通知》指出,全市試行食品安全工作掛牌督辦等五項制度是為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工作落實,及時掌握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級監管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時督促各級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廣大群眾飲食安全。 掛牌督辦制度,督辦重點內容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區域或環節;同一區域連續被群眾舉報兩次以上的同類食品安全問題;未按規定時限和要求辦結的投訴舉報案件;未按要求完成的上級安排部署的重點工作或重要事項等。要求承辦單位要嚴格按要求辦理,對督辦事項要真查實核、嚴查重處,確保落實,不得相互推諉扯皮或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風險預警制度,預警的范圍為:發現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和行業“潛規則”;群眾投訴頻次較多的食品安全問題;媒體披露的重要食品安全輿情信息。要求提出預警的單位或部門,要將預警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當地政府食品安全辦或監管部門;收到預警信息的有關單位,要及時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防止事態擴散蔓延,引發食品安全事故。 暗訪督導制度,暗訪對象包括種植、養殖、屠宰、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消費各環節可能存在風險隱患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戶)。由市、縣兩級政府食品安全辦和監管部門,根據食品安全形勢、重點工作任務及發現的風險隱患等適時組織開展暗訪活動。要求對在暗訪檢查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交由當地政府食品安全辦或相關監管部門處理;比較嚴重的問題,按照風險預警、掛牌督辦等制度規定,實行預警、督辦、掛牌督辦,直至啟動約談、責任追究機制。 信息通報制度,要求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快速、準確、詳實”的要求,第一時間將信息通報相關單位或部門,確保問題及時解決,事件妥善處理。 工作日報告制度,要求各縣(市)區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及時報告當日主要工作內容、措施和成效,以及發現和解決的具體問題,特別是食品安全隱患的治理、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查處和食品安全案件的查辦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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