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電煤價格年波動幅度超過5% 調整上網電價
國家規定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后,自2013年1月1日開始,我省也解除了對電煤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省物價局近日發文,我省將繼續實施并不斷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 為做好電煤價格監測工作,我省將采取省市兩級價格主管部門分別監測辦法。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對省內各統調燃煤發電企業電煤價格情況進行監測匯總和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市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對當地煤炭生產企業電煤價格進行監測匯總和定期報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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