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戶不立案”透出三分無知七分狂
1月30日下午,網友“段萬金律師”發表圖文博客稱,當天上午因一樁案件去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申請立案被拒,理由竟是請求立案的被告是法院的“關系戶”。 微博認證信息顯示,“段萬金律師”是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合伙人。他接手了一起案件涉及某地產公司,多次去西安市蓮湖區法院申請立案,均被告知不能立案。1月30日上午得到的具體理由是,被告是法院的“關系戶”。 首先,該法院拒絕立案是違法的。法院收到當事人的起訴,應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的案件受理條件審查,只要起訴人具備主體資格,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屬受理案件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就應當立案。 其次,該法院拒絕立案的理由是荒唐的。相關規定指出,“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的裁定書由負責審查起訴的審判人員制作,報庭長或者院長審批。裁定書由負責審查起訴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如不予立案,請法院制作裁定書,說明不立案的理由。可該法院卻稱不立案的理由是被告是法院的“關系戶”。這太把法律公正當兒戲了。 一些地方存在司法腐敗,權錢交易只能在黑暗中進行,像蓮湖區人民法院這樣公然宣稱“關系戶不立案”,讓人驚詫。再無知的人也應知道徇私枉法是不能公然行事的。蓮湖區人民法院敢于公開自己和老板搞權錢交易的黑市,公然置法律于不顧,反映的是這些法官的狂妄,讓我們看到了這個法官的“三分無知七分狂妄”。那么,對這樣的法官,我們只能看著他們敗壞法治?不能!地方黨委、人大應該管,上級法院應該管,法律就應該讓這些法官付出代價,讓他們懂得,法官沒有法外特權,狂妄只會弄巧成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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