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退休金”無助于權力進籠子
又見“養廉金”建議——廣東省政協委員、恒江集團董事長蔡麟為預防公務員職務犯罪開出“藥方”,建議建立廉潔奉公的激勵機制。如果公務員任期內廉潔奉公,可在其退休后獎勵一筆高薪,以此激勵他們廉潔守紀。 類似的“養廉金”建議,已有不少專家學者提過,而“養廉金”的范圍,不僅是蔡麟提及的高額退休金,還有公務員在任時的高額薪金,這種靠激勵來預防腐敗的思維,統稱為“高薪養廉”。 理論上來說,如果廉潔奉公可以拿到高薪,退休后還能有一大筆獎金在等著,的確會讓很多公務員不屑于貪小便宜。但這里面有個前提,那就是職務犯罪的“預期收益”抵不上自己的高薪和獎金。相反,按照經濟人的思維,如果職務犯罪的“預期收益”遠高于自己的薪金,則很多人就會鋌而走險。現在的職務犯罪,涉案金額動輒成百上千萬,如果按“高薪養廉”的邏輯,這個高薪得有多高,才能讓那些原本有意貪腐的人不下水呢? 問題的關鍵還不在這里,而在于“高薪養廉”的思維邏輯——要想預防職務犯罪,就必須通過高薪把他們哄好,而公務員本身就是應該高薪的。這其實是一種方向上的偏差,公務員廉潔奉公乃是本分,而其收入處于社會中間水平,也是國際慣例。更重要的是,反腐的根本是“把權力關進籠子里”,而不是好吃好喝把權力伺候好。也就是說,應該通過完善權力制約機制,使官員不敢貪腐,而不是通過“高薪養廉”來哄著他們不貪腐。 |
關鍵詞:高額退休金,公務員,廉潔守紀 |